李金风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510890516),男,1977年出生,200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投笔从戎,曾在空军某部队任副营级军官,后转业专注于律师事业,已有十余年执业经历,北京安延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执业风格」:
一个典型的实力派、技术型律师。尤其擅长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分析处理。具备敏锐的突破口洞察力、严谨的案情分析能力和高超的庭审应变能力,重信守诺、低调务实,善打硬仗、实战经验丰富。多起亿元级民商案件胜诉与最高院再审改判案例。
「专业领域」:
高院再审、民商事诉讼、合同纠纷、工程纠纷、股权纠纷、婚姻家庭、法律顾问等
「执业信条」:
大多数案件,根据生活常理判断,只要有悖公平原则,基本都会留有生机,这个生机也许不可思议,也许意料之外,但大都存在。它会成为案件的一个突破口,或使案件峰回路转,或离开诉讼本身,会有新的一条通途等着你。
在一起最高法院再审案件中,付女士的财产被某销售中心转移,付女士起诉该销售中心的业主闫某,被一审、二审法院以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本人代理案件后,发现该销售中心为个人独资企业,根据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业主对该企业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最终最高法院裁定该案发回重审。
种种不可思议其实并不复杂,只要把法律关系和事实关系分析到位不难破解,但困难在于思维固性以及对法律研究不到位。
比如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承租人因逾期未缴纳房租被解除合同,上千万的装修损失一审中没有被支持。本人研究后发现,法律对装修装饰物有明确的定义和限定的,而本案出租人除了这些之外,还施工了大量的基础工程,该基础工程不应受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中关于装修装饰物规定的约束。当然,本案中出租人使用装修物可以给予补偿,但“可以”和“补偿”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基础工程就不一样了。
案件中的生机,不仅体现在诉讼中,在已经经过再审驳回的案件中依然会有生机存在。
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因送达程序不当被撤销,该案经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案件本身没有生机了。但该再审裁定书中有这样的表述:解除理由合法。本人建议该公司以该再审裁定书重新作出解除决定,并依严格程序送达本人。需要说明的是,本案解除理由发生在15年前。
「执业特点」:
办案不拘套路,善于突破思维局限,经常另辟蹊径。
如一起案件,客户向主张20万,经分析认为胜诉难度很大,本人建议换一个思路,结果胜诉八十万元。
另外一起案件,承租人因出租人违约造成800万损失,但因种种原因最终胜诉的应不超过200万,但本人分析发现承租人预期利益损失高达4000万元,本案峰回路转了。
「执业感悟」:
要破解高院再审等疑难复杂案件,要求律师在法学研究中有足够的造诣,才能挖掘出不易被察觉的突破口。而这正是本人所擅长的。近些年本人的一多半工作,都是受邀给同行律师做参谋顾问,多次火线紧急支援并最终成功翻盘。
如一起案件中,在债权人申请破产已被受理情况下,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仍向申请执行人徐某发放5300万,本人接受“救火任务”后,研究认为该款项属于被执行人的破产财产,不应发徐某,代理14名债权人向最高法院申请复议,最高法院撤销了海南高院的执行裁定,收回了被发放的5300万案款。该案被广泛引用为指导性案例。
「经典案例」:
服务过本钢集团、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建燕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都建设、北京京奥港集团、海南南方工贸、福建省方安建筑等大型企业集团以及众多中小型企业。
胜诉大量最高院再审以及各级申诉案件,如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执复90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执复83号、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6793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终507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鲁民终2441号案件、北京金融法院(2021)京74民申32、76、77、78号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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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找对律师很重要;
若你正陷在重大法律难题里,别着急。
愿意的话,可跟我们谈一下具体情况 —— 说不定就能找到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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